本报讯 (记者 祝 闯) 为加快补齐基层养老服务工作人力资源不足短板,日前,重庆市奉节县民政局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县农业农村委等单位联合制定《奉节县“养老协管员”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
本报讯 (记者 祝 闯) 为加快补齐基层养老服务工作人力资源不足短板,日前,重庆市奉节县民政局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县农业农村委等单位联合制定《奉节县“养老协管员”公益性岗位开发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,明确按照“一村一岗”原则开发314个“养老协管员”公益性岗位,并对岗位职责、服务对象、经费保障、岗位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。
《实施方案》明确,“养老协管员”服务对象涵盖辖区所有老年人,重点服务独居、空巢、留守、失能、重残、重疾、高龄、特困等老年人。“养老协管员”重点协助网格员、社区工作者开展7项具体工作。一是全面收集辖区老年人信息,掌握其家庭、健康、居住环境等信息,并建立台账。协助村(社区)建立完善特殊困难老年人专属档案,纳入常态化管理,动态更新。二是协助负责村(社区)养老互助站点的日常运营管理,发挥其日间托养、生活照料、休闲娱乐、精神慰藉、紧急救援等基本养老服务作用。三是与特殊困难老年人保持联系,按规定做好探视探访服务,及时了解其生活与安全状况。在重要节点或特殊时期,适度增加走访频次,关注老年人生活与健康需求,协助排查居住环境潜在安全隐患。四是协助对接养老、医疗、教育等社会资源为老年人提供服务,主动关注特殊困难老年人照护、康复等方面需求。五是协助老年人申领相关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待遇,配合宣传解释养老服务相关政策。六是及时记录服务情况,做好信息汇总上报工作,对需持续关注或协调处理的个案,及时予以反馈。七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临时性、应急性养老服务任务。
《实施方案》要求,“养老协管员”岗位补贴资金在县民政局、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、县农业农村委年度预算资金中统筹安排。乡镇政府(街道办事处)应为“养老协管员”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,并研究建立“养老协管员”考核奖励办法。“养老协管员”岗位聘用人员确定后,须组织开展岗前培训,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。
原文链接:https://www.mca.gov.cn/n152/n166/c1662004999980013558/content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