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月9日,全国人大社会委、民政部、全国老龄办、中国老龄协会在京联合召开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30周年座谈会,总结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工作成效,动员全社会进一步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,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。

10月9日,全国人大社会委、民政部、全国老龄办、中国老龄协会在京联合召开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30周年座谈会,总结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工作成效,动员全社会进一步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,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。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、全国人大社会委主任委员杨振武,民政部党组书记、部长李常官出席会议并讲话。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、全国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宋秀岩,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、全国人大社会委委员吕世明,全国人大社会委委员詹成付出席会议。民政部党组成员、副部长孙硕鹏主持会议。

会议指出,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是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基础性、综合性法律。该法颁布实施30年来,引领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顶层设计不断完善,老年人社会保障和服务水平明显提升,老年人社会参与渠道持续拓宽,老年人合法权益得到有力维护,全社会关心关爱老年人氛围更加浓厚,老年人的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明显增强。

会议强调,进一步贯彻落实老年人权益保障法,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深学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论述,深刻把握老龄法治建设工作的政治性、人民性,增强做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。要坚持系统思维,把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,推动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。要突出问题导向,聚焦新时代老年人权益保障重点难点,依法提升老年人服务保障水平、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、推进老年友好环境建设、加强老年人权益维护,切实增进老年人福祉。要加强协同配合,统筹衔接老龄领域与社保、医疗、救助等相关法律法规,加强部门间协同配合,支持地方完善配套法规,构建上下贯通、协同高效的老龄法治体系。

会上,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王中明,公安部党委委员、政治部主任贾利军,司法部党组成员、副部长李明征,民政部党组成员、中国老龄协会会长蒋玮,以及辽宁省人大社会委、上海市民政局负责同志和有关全国人大代表、专家学者作了交流发言。

全国人大社会委办事机构负责同志,全国老龄委各成员单位有关司局负责同志,部分省(区、市)人大社会委和民政厅(局)负责同志,部分全国人大代表、专家学者,民政部有关司局、直属单位负责同志,中国老龄协会负责同志参加会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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